关于开展2020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 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0-07-25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部省属驻唐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7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面向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组织以及驻唐各单位中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应用、推广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中选拔。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含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培养期内的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省管优秀专家、管理期内的市管优秀专家不纳入选拔范围。

  二、选拔名额

        今年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选拔90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和部省驻唐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按照预分名额(见附件1)择优推荐选拔。未分配名额的市直部门有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近五年内业绩突出,在各自领域发挥学术技术带头或领军作用,并取得重要学术科研成果,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体条件

        1.在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城,发展潜力大,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省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或对学科建设和发展能起到引领与带头作用,研究成果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提供基础性前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成绩显著,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一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一项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三篇以上者;或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一部以上;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两项以上(前3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两项(第1名)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工农业生产领域,从事省或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推广等工作中,在关键性技术问题上取得较大突破,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在技术创新、应用、引进、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一项以上;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两项以上(前3名);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两项(第1名)以上,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者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业务能手或技术骨干。

        3.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做出较大贡献,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者,得到省内同行公认;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疾病,在当地享有较高声誉,并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以上;或市厅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一项以上;或承担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两项以上(前3名);或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医务、医技人员。

        4.在教育教学领城,长期工作在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对基础教育事业做出较大贡献,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并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一项以上;或获市厅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一项以上;或从事中小学教育,培养的学生或学生团队3次以上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指导教师;或在教练执训岗位,培养的运动员参加省级以上体育赛事获得冠军,打破全省纪录,对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练员;或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骨干教师。

        5.在宣传文化领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行业有较高知名度,成绩突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做出较大贡献,个人或主创作品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主要创作人员;或获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一项以上(前5名);或以第一作者出版专著一部以上。

        6.在综合管理岗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为本专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近五年内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个人或所在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管理人才。长期在县以下基层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优先申报,在业绩成果方面可相应降低,侧重于实际贡献。

  四、推荐选拔程序

        (一)个人申报。一是申请人按规定要求填写《2020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2020年度唐山市青年拔尖人才暨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并以WORD格式报送电子数据(以上文档电子版请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栏下载,网址https://rsj.tangshan.gov.cn)。二是将个人基本情况、相关专业领域研究成果,主持承担课题情况、发明专利情况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同上报核验(复印件不装订,核验合格后按统一格式和样式装订),同时以PDF格式报送电子数据。

        (二)用人单位初审。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材料认真核实,签字盖章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按隶属关系(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按属地管理列报)逐级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省部属驻唐各单位进行初审。

        (三)推荐材料上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省部属驻唐各有关单位将初审通过的人员资料、初审推荐情况综合报告和各单位公示情况(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于2020年7月31日前上报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704室)。

        (四)组织评审答辩。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进行评审、面试答辩。评审结果通过人社局官网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备案,即确定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

  五、相关待遇

  (一)被确定的三层次人选,列入市级培养对象,由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在四年培养期内,由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工作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培养期内,入选市管优秀专家的人选,按市管优秀专家标准发放津补贴。

  (二)培养期内特别优秀者,在申报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或二层次人选、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和省人才培养工程资助经费、省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时优先推荐。培养期内市青年拔尖人才发放“凤凰英才卡”,对配偶、子女随迁调动、就学等给予优先照顾。

  六、有关要求

  (一)三层次人选培养是我市加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做到政策传达全覆盖。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确保把最优秀、最有培养前途的人才选拔推荐上来。在推荐人选时要进一步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综合考虑申报人选的论文、奖项、专利、工作经历等因素。

  (二)被推荐人选须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以近五年来(2015年以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各部门要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申报人选在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三)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的卫生人员和科研攻关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我市经济加快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需求,重点面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产业推荐选拔人选。

  (四)对在人才助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一线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民营经济领军人才优先予以推荐,并主要以近五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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