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 我市启动2024年度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创建时间: 2025-09-11

        为切实赋能我市科技企业研发创新攻坚,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市科技局9月9日正式启动2024年度唐山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报工作。

        据悉,本次申报工作依据《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唐办发〔2023〕4号)要求,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记录良好。企业具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以及河北省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有效期须在2024年,并且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项以上。贷款是指企业申报贷款贴息时的实际贷款,贷款资金用于科技创新活动。

        本次贴息政策力度清晰,通知要求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20%给予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累计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时间覆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贷款贴息资金须用于企业研发活动的直接支出,确保资金用在“创新刀刃上”。

        申报企业需准备以下材料,申报材料封面(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唐山市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贴息申请表(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高企及科小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报表、银行贷款明细表(附件4)、银行贷款合同、贷款付息和还款证明、贷款项目用途说明、研发费用辅助账等其他佐证材料、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等。需要注意的是,申报材料纸质版(加封面并胶装成册)一式四份,申报企业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申报企业请于9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火炬大厦1213。有意向企业可向区科技管理部门咨询申报细节,确保材料齐全合规、按时申报。

        申报材料1-4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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