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带你了解河北省级科技创新券!

创建时间: 2025-09-11




问题1:什么是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

        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是由政府发放的电子权益凭证,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利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创新服务提供机构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

问题2:创新券都支持什么?

        创新券支持企业与创新服务提供机构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试验测试、科技成果权威性竞争性评价等。主要包括:

  1.技术开发:以委托开发、合作开发、众筹科研等方式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软件开发等。

  2.技术转让: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转让。

  3.试验测试: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试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标准系统定制、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委托分析、委托实验、软件测评、小试服务、概念验证、中试服务、算力服务等。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不纳入支持范围。

  4.科技成果权威性竞争性评价:针对企业科研成果的技术原理、技术路线,及成果价值、市场潜力的创新性和转化潜力等开展的综合性评价服务。

问题3:创新券支持的中小企业需满足什么条件?

        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企业规模和人员要求: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在4亿元以下。

  2.研发投入要求: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2%以上。

  3.知识产权要求:企业具有创新能力,拥有1项以上Ⅰ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4项以上Ⅱ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

  创新券支持企业应无不良诚信记录,且与合作的创新服务提供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利益关联关系。

问题4:创新券的申领流程是什么?

        企业需在“河北省科技创新券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s://cxq.hebkjt.cn/)注册,提交创新服务合同、诚信承诺书等材料,经地方归口管理部门审核(5个工作日内完成)后,确定使用额度。

        创新券仅限企业自身使用,不得转让、买卖。

问题5:申请兑付需提供哪些材料?

        1.《河北省省级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2.用券企业项目资金支付凭证及发票;

        3.企业对服务结果的验收报告或认可情况;

        4.服务结果佐证材料(含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5.其他必要的辅助材料。

问题6:企业可以多次申领创新券吗?

        创新券每次限按执行期内服务合同金额的50%申领,企业每年根据需要可多次申领。企业每年的创新券累计申领额度按自然年标定,上限为10万元。

问题7:创新券申领兑付时效?

        创新活动完成且企业支付全额服务费用后可提出兑付申请。服务合同到期后12个月内未提出兑付申请的创新券自动作废。

        

        阅读原文:https://kjt.hebei.gov.cn/hebkjt/xwzx15/tzgg35/sttz15/2025032515561187296/index.html

        信息来源 : 河北省科技厅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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