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政策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20-08-13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 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号)精神, 为进一步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支持政策,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责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类人才项目实 施,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人才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申请、 审核、发放、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审核人才项目管理部门的资金需求计划,报市 政府审议、市人大批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审核人才项目 管理部门提出的资金拨付申请,支付核拨资金。

二、支持范围及管理部门

(一)引进的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相当层次 人才,本地培养和引进的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百人计划”人 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来唐创新创业的国外顶级高层次人 才(团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本地培养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 选者,省“巨人计划”人才(团队)(市委组织部)。

(三)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内外 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等在唐山设立或共建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唐山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市 发展改革委)。

(四)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 经理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的博士后、博士;新全职引进到 唐山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全职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企业;一年内 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的企业,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 的企业;为我市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做 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o

(七)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

(八)纳入市级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团队)(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

(九)本土优秀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市科学技术局)0

(十)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国家 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唐 山工匠”职业技能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支持标准

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育支 持,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对引进的中国“两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及相当层 次人才,给予1000万元的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并根 据贡献情况最高给予不超过1亿元综合资助。

(二)对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和长 江学者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200—1000万元科研经费 奖补和100万元安家费;对引进的省“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 人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按省补贴标准给予1 :1配套支持。 对本地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和长江学 者特聘教授及相当层次人才,省“百人计划”、省“巨人计划”人 才(团队)及相当层次人才,除安家费外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待 遇。

(三)对国外顶级高层次人才(团队)来唐创业创新的,给 予500万—2000万元资金支持。

(四)对整建制引进的国内外高校、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 不低于1亿元支持;对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世界500强 企业等在唐山设立或共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唐山产业发展 方向的研发总部或研发机构,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 的,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

(五)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全职引进的职业 经理人,并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劳动)合 同,按年薪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六)对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的博士后、博士,给予15万元 安家费;对新全职引进到唐山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给 予1万元租房补贴,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补贴期3年。

(七)对全职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的企业,给予 最高10万元奖励;对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的企业, 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为我市引 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 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八)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年 培训企业家2000人次以上。

(九)对纳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资助的人才(团队),按省标 准给予1:1配套资助;列入市级人才项目资助的给予不超过50 万元资助。

(十)每年选拔20名左右科技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其中青年 科技人才不低于50%,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资助。

(十一)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 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对代表我省参加国家 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前5名选手,分别绐予每人10000元、8000 元、5000元、3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代表唐山市参 加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的前三名选手,分别给予每人5000元、 3000元和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唐山工匠”职业技能 大赛前三名的选手,分别给予每人3万元、2万元和1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

(十二)同一人才(团队)项目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四、申报资料

自主培育、选拔的人才(团队)项目不需申报证明资料。 引进的人才(团队)项目需报送以下资料:

(一)唐山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政策支持申请表;

(二)支持对象所在单位申请落实支持政策的报告;

(三)人才(团队)个人身份证件、获奖证书及获奖(入选) 通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

(四)创办企业或设立机构证明材料;

(五)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自主培育、选拔的人才(团队)项目由管理部门提供支持证 明。

引进的人才(团队)项目需履行以下程序:

(一)申请人所在单位提起申请,备齐相关材料,按照属地 管理原则报县(市、区)人才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初审,市 属用人单位报业务主管部门初审。

(二)县(市、区)人才办、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业务主 管部门将初审结果报人才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审议通过后,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市财 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将奖励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六、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七、监督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 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唐山市高层次人才(团队)政策支持申请表

 
 

附件1

材料真实性承诺

本单位已了解人才(团队)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 交的申报材料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 准确,无欺瞒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如 果获得资助,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 理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 带来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曰

附件2

唐山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政策支持申请表

填表日期: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籍贯或 国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学历学位


人才类别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申请项目


支持资金


学习简历(从 高中填起,包 括时间、学 校、专业及担

任职务)


工作简历

(主要包括 时间、单位、 职务及职称)


个人主要 业绩及证 明材料


 
 

家庭主要

成 员

姓名

年龄

关系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单位审核

意 见

(盖章)

经办人:负责人:年 月 日

政府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经办人:负责人:年 月 日

市人才工 作领导小 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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