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新认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助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20-08-13

        进一步鼓励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委 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 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编制上报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出具 支持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二、补助对象

我市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补助标准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同一单位同一事项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申报两级以上资金补 助的,对先获得较低资金补助的,之后又获得较高自今年补助的, 按较高标准补足差额。

四、申报资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批文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提 出支持意见。

六、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七、监督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 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

八、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具体解释。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助项目申请表

 
 

材料真实成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申报材料 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 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如果获得资助, 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 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填表日期:年 月曰

一、平台基本资料


平台名称


运行时间


申请单位


成立时间


法人代表姓名


单位性质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联系人

职务


手机


二、平台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万元

其中:主要投资方名称

性质

投资比例(%)













上年末总资产— 万元

仪式、设备数量—台(套),购买价格—万元,占总资产_%


服务场地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平方米,租用—平方米

专业服务 人员—人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人,占总人数_%

三、平台运营管理(单位:万元)

年度

营业收入

其中:

服务收入

资产总额

利润总额

上缴税金

服务中小企 业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