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奖励细则

创建时间: 2020-08-13


为深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环渤海地区新 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 号),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建设,制定本细 则。

一、管理职贵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编制上报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出具支持 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绩效评价。

市财政局负责按照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专业机构由市科学技术局研究确定,接受市科学技术局委托 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二、奖励对象和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指参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 业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指引(暂行)》(冀科高函〔2017〕 46号)有关标准,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经省科学技术厅备 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服务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是科技管理部门开展高新 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的重要助手,需指导和协助企业 开展以下工作:

(一)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

(二)制定创建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方案;

(三)与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机构对接,通过联合研发、受 让等形式获取知识产权;

(四)会同中介机构开展研发费用归集,编制高企、科技型 中小企业申报材料;

(五)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网上申报;

(六)解决高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 类问题。

三、奖励标准

对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免费培育服 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服务机构,每成功培育并通过认定1 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2000元;每成功培育并通过认定1家 高新技术企业,奖励2万元。

四、申请材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业服务机构奖励申请书;

(三)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制度文件和服 务工作流程;

(四)从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专职人员劳动合同;

(五)成功培育并通过认定企业证明材料:包括有具体服务 内容的服务合同(协议),经被服务企业注明属实并盖章确认的免 费服务情况说明,服务后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清单及批文复印件等;

(六)其他佐证材料。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机构备案。市科学技术局参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 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指引(暂行)》(冀科高函〔2017〕 46号)有关标准制定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重点服务机构建设 办法,发布通知组织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服务机构,备案 后向社会公布。

(二)发布通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申报奖补工作通知。

(三)单位申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组卷后报所 在地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属以上单位直接报专业机构。

(四)材料审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依法依纪负责 对材料进行审核,相应审核人员签字盖章,材料审查合格后报至 专业机构。

(五)申艮审核。市科学技术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驻局纪检组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评审工 作全程签字留痕。合格的项目提交局党组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 示。市科学技术局对公示无异议的提出支持意见,向市财政局提 出拨付奖补资金申请。

六、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七、监督和绩效评价

市科学技术局或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市财 政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 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

八、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解释。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


材料真实球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申报材料 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 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如果获得资助, 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 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唐山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机构奖励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行号


服务后认定的高 新技术企业数量


服务后认定的 高新技术企业 数量


机构总人数


专职人员数


申请资金(万元)


奖补资金用途及 使用绩效


申请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科技 管理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