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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鼓励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市委 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 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2019〕1号)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编制上报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出具 支持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二、补助对象
我市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三、补助标准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补助。
同一单位同一事项在政策实施期内符合申报两级以上资金补 助的,对先获得较低资金补助的,之后又获得较高自今年补助的, 按较高标准补足差额。
四、申报资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资金补助项目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 平台批文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提 出支持意见。
六、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七、监督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 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
八、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具体解释。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补助项目申请表
材料真实成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申报材料 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 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如果获得资助, 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 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补助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填表日期:年 月曰
一、平台基本资料 | ||||||||||
平台名称 | 运行时间 | |||||||||
申请单位 | 成立时间 | |||||||||
法人代表姓名 | 单位性质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地 址 | ||||||||||
联系人 | 职务 | 手机 | ||||||||
二、平台基本情况 | ||||||||||
注册资本—万元 | 其中:主要投资方名称 | 性质 | 投资比例(%) | |||||||
上年末总资产— 万元 | 仪式、设备数量—台(套),购买价格—万元,占总资产_% | |||||||||
服务场地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平方米,租用—平方米 | ||||||||||
专业服务 人员—人 |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人,占总人数_% | |||||||||
三、平台运营管理(单位:万元) | ||||||||||
年度 | 营业收入 | 其中: 服务收入 | 资产总额 | 利润总额 | 上缴税金 | 服务中小企 业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