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创新大厦A座3层
为加快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鼓励我市中小微企 业向“专精特新”发展,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推进 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40条支持政策(修订)》(唐办发 〔2019〕1号),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职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编制上报年度预算、项目申报、出具 支持意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
二、奖励标准
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称号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 奖励。先获得较低奖励,之后在政策实施期内又符合较高奖励的, 按较高标准补差计奖。
同一企事业单位同一事项不重复享受奖励或补助。
三、申报资料
(一)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唐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申请表;
(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国家(省级)称号批文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企业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报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报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提出 支持意见。
五、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
六、监督
支持资金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财经纪律,虚 报、冒领、截留、挪用、挤占支持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 予以处理。
七、附则
(一)本细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具体解释。
(二)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唐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申请表
材料真实成诺书
本单位已了解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所填写提交的申报材料 为本单位组织编写,所填写内容、财务数据真实、准确,无欺瞒 和作假行为,申报材料中相关附件真实、有效。如果获得资助, 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 相关工作。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 果及相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月 日
唐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申请表
、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盖章) | |||||||
注册地址 | 主营业务 | |||||||
通讯地址 | 邮 编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性质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口外商投资企业口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口 集体企业口股份有限公司口有限责任公司口其他口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口 工业口建筑业口 交通运输业口 信息传输业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口其他未列明行业口 | |||||||
上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数 (人) | 资产总额 (万元) | ||||||
二、获得的称号(认证)信息 | ||||||||
认定文件名称 | 认定文件文号 | |||||||
认定时间 | 申请奖补资金额度 (万元) | |||||||
三、审核流程 | ||||||||
县(市、区)工信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审核人: 负责人: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